福建医科大学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 2015-12-1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494


医大教务〔2014180

福建医科大学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贴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等)和准考证(如有发此证的考试)放在桌面右上角。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交卷。考生均应先交卷后方可离场。

三、考生必须自备考试所需的文具(如: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工具外,严禁考生将各种电子、通信设备等其他物品带至座位。

五、考生必须听从监考人员指令统一开始答题考试。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如试卷印刷错误影响答题的,可在发卷后15分钟内要求更换试卷。

七、答题时,考生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在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卡一律用铅笔填涂),并保持字迹清楚、试卷整洁。

八、考场内,考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纸)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交卷时,考生应将试卷、答题卡(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或报复监考等工作人员。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福建医科大学教务处

福建医科大学考试中心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