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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闽医大〔2009〕169号)、《福建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规定(修订)》(医大研〔20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作以下具体规定:
一、开题时间
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应安排在学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最迟不超过第四学期(当年六月份)。
二、开题条件
1、完成一篇课题综述;
2、完成课题研究的预实验等工作。
三、开题程序
1、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包括:①课题名称、研究生和导师姓名;②选题(立题)的依据及该课题的国内外研究动态;③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应用前景;④课题设计方案(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技术路线、实验方法或资料收集方法、统计处理方法等);⑤课题研究的计划进度安排,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拟解决的措施;⑥预期结果,估算课题工作量和经费;⑦预实验结果等。
2、开题报告和课题综述经导师审批后,在学校海外教育学院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填写、打印《福建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表》(简称《开题情况表》,1式3份)。
3、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所涉及的相关学科领域,聘请3至5名评判专家(导师除外),其中参加硕士研究生开题的专家至少2位为硕士生指导教师,其他参评专家必须具有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参加博士研究生开题的专家至少2位为博士生指导教师,其他参评专家必须具有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同时,可根据开题报告的需要聘请1名秘书,记录开题报告会情况。
4、校本部各学院应进行集体开题,由学院组织研究生及其导师按时举行;其他各学院应逐步开展以学科专业为单位进行集体开题。
5、研究生应提前一个星期向参加开题报告的专家送交开题报告和课题综述;同时准备举行开题报告会所用的投影、多媒体课件等材料。
6、秘书应在开题报告会上记录填写《开题情况表》中专家提问和研究生答问的情况,在开题结束时,请专家填写对研究生所作的开题报告的意见,并签字确认。
7、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应把《开题情况表》、开题报告和课题综述(各1式3份)送交导师所在单位及所属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同时本人保留一份,待学位论文答辩时提供给答辩专家审核,答辩后与申请学位材料一起上交学校海外教育学院。
8、每年6月底前,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应把本学院来华留学研究生的《开题情况表》、开题报告和课题综述各1份收齐汇总后报送学校海外教育学院备案。
四、其他相关要求
1、来华留学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举行开题报告。逾期开题者,延期进行论文答辩,推迟毕业。
2、开题报告应公开举行,有关信息应提前张榜公告。
3、开题报告和课题综述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题目用“黑体”、“三号”字,其它内容用“宋体”、“小四号”字,要求语句通顺,图表清晰,逻辑性强。
4、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应立即填写《培养手册》中的“开题报告表”,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及时填写《培养手册》中“课题研究计划表”。
5、如果开题报告未能通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重新选题,按照以上要求重新开题。开题通过之日距论文答辩至少需1年时间。
6、开题后,在正式实验研究过程中如发现需要更换研究方向或课题研究内容,应按上述要求重新举行开题报告,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和学校海外教育学院备案。
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海外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表.doc
附件2:攻读博硕士学位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式样).doc
福建医科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