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实习出科考试的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 2015-12-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149

医大教务[2008]225


  1. 临床医学专业实习期间的出科考试(含内科学、儿科学和外科学、妇产科学),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占30%)、临床实习技能考核(占70%)两部分。

  2. 修完本专业规定的课程且考核合格并完成本学科毕业实习者方可参加出科考试。

  3. 考试中心办公室负责出科理论考试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命题(为100题选择题,试题平均难度系数为0.70~0.75之间)、试卷印刷、装订、分装、密封,并负责理论考试的阅卷、评分;按规定于考试后五天内及时填报成绩,原件送至临床与实践教学管理科,复印件送至各临床教学办公室或科教科。

  4.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学生的实习出科理论考试的考务工作。

  5. 各临床实习技能考核由各临床医学院组织实施,考核的内容应包括:平时表现(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组织纪律性、出勤率等)占20%临床分析与工作能力占15%病历质量占20%技能操作占15%。临床实习技能考核成绩于理论考试前一周报送教务处。

  6. 出科考试成绩由各临床医学院出科理论考试成绩与技能考试成绩汇总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7. 临床技能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按本实习课程不及格论,必须补本轮实习。

  8.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