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一)总体培养目标
培养基础医学知识扎实、临床技能规范、职业素质良好、有初步临床工作能力的医学本科毕业生,为他们能够进一步深造打下一定基础,也为他们在医学研究、卫生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基本培养要求
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职业素质,稳定的心理素质,较强的敬业精神,将医疗卫生事业和人类身心健康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具有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基础,尊重个人信仰,珍视生命,遵守法律,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精神;掌握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科学的思想和严谨的思维方法,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素质,能够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提高自我素质;掌握基本汉语知识,了解中国概况和文化。
二、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培养要求
(一)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和临床诊疗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并接受相关技能基本训练,培养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培养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如下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1.职业素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敬畏生命,珍爱健康,病人至上,救死护伤、大医精诚,愿为医疗卫生工作和人类身心健康做出贡献。
(2)具有法律意识,依法行医,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化修养,自觉维护医学伦理道德,在医疗执业实践中关爱病人,尊重病人,尊重个人信仰。
(4)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团队合作意识;具有终身学习能力,追求科学真理和创新。
(5)具有基本汉语知识,能在医疗实践中应用。了解中国概况和中国文化。
2.专业知识要求
(1)掌握与医学相关的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知识,并能应用于学习医学和医学实践。
(2)掌握人体各阶段的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心理状态。
(3)掌握正常妊娠和分娩、产前及产后保健原则,以及计划生育医学知识。
(4)掌握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原因和发病机理,认识疾病形成与发展的影响因素。
(5)掌握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诊治原则;了解中国传统医学的基本特点。
(6)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及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7)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以及传播的基本规律,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
(8)掌握临床流行病学有关知识,掌握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原则,掌握缓解与改善疾患和残障、康复以及临终关怀有关知识。
3.专业技能要求:
(1)正确采集病史,系统、规范进行体格和精神检查,规范书写病历的能力。
(2)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处理能力,选择使用合适的临床诊断、治疗手段的能力。
(3)一般急症的诊断、急救及处理能力。
(4)具有科学的临床思维分析能力,能运用循证医学的原理指导医学实践。
(5)具有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交流和调动病人合作的能力;具有与医生及其他医务人员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6)了解临床医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结合临床实际,开展临床科学研究;能够独立利用图书馆和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
(7)能够对病人和公众进行有关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一)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二)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免疫学、药理学、病理学、预防医学、临床诊断学、医学影像学、实验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传染病学、急救医学。
(三)主要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以临床见习、实习为主,临床实习不少于50周。
四、修业年限
修业年限六年。
五、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具体课程设置及授课学时详见教学计划表(附后)。
六、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安排在第11、12学期,共50周,其中,内科16周、外科16周、妇产科5周(妇科2周,产科2周,门诊1周),儿科5周(病房4周,门诊1周),急救3周(急诊内科2周,急诊外科1周),全科医学1周,选修实习4周(麻醉科2周、精神科2周、感染科2周等。)。
七、教学安排
在校时间总计298周,其中教学171周,考试22周,入学及毕业教育2周,早期临床6周,毕业实习50周,假期41周,机动6周。
总学时4330,总学分287。其中必修课3952学时、计215学分;指定选修课378学时,计20学分;毕业实习50学分,毕业考试(理论和技能考试)2学分。
各学年时间安排分配表:
学年 | 教学 | 考试 | 入学或毕业教育 | 早期 临床 | 毕业 实习 | 机动 | 假期 | 总计 |
一 | 30 (第5周入学报到) | 4 | 1 | | | 1 | 10 | 46 |
二 | 36 | 4 | | 2 | | 1 | 9 | 52 |
三 | 36 | 4 | | 2 | | 1 | 9 | 52 |
四 | 36 | 4 | | 2 | | 1 | 9 | 52 |
五 | 33 | 4 | | | 10 | 1 | 4 | 52 |
六 | | 2 | 1 | | 40 | 1 | | 44 |
合计 | 171 | 22 | 2 | 6 | 50 | 6 | 41 | 298 |
八、成绩考核及学位授予
(一)成绩考核
必修课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学分。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法。考试课由学校统一安排,考查课在课程结束时由教研室组织进行。选修课在课程结束时由教研室组织考核,及格者取得该课程学分。各课程的考核内容均应以实施的教学大纲为依据。临床实习等实践环节由各临床医学院组织出科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考试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命题。
除各门课程考核外,学生还必须通过毕业考试。毕业考试安排在第十二学期进行,毕业考试包括临床技能考核和理论考核。
(二)毕业及学位授予
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选修课修满规定学分,以及毕业考试合格,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者准予毕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福建医科大学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工作细则》等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九、福建医科大学六年制临床医学本科专业(英语授课)教学计划(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