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学者到中国的院校学习或开展研究。
福建医科大学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资格,面向全球招收全日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研究生。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我校现开展2023年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的招生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和期限
硕士研究生:3年
博士研究生:3年
二、项目专业及授课语言
专业: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公共管理等,详见网址:
https://www.campuschina.org/universities_art/index.html?key=4B2F97DFAFBB2C94
授课语言:英文或中文
导师简历:http://oec.fjmu.edu.cn/en/4120/list.htm
三、招生名额
10名(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1月31日)
四、资助内容
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包括学费、在校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费和生活费。
五、申请条件
(一)国籍要求
身心健康,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语言要求
1. 中文授课项目
选择以中文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四级(HSK4)210分或以上,并提供HSK考试成绩佐证。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的,无须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证明;
2. 英语授课项目
选择以英文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英语水平须达到学术类雅思(Academic IELTS)6.0分或新托福(TOEFL iBT)70分;
来自以母语或官方语言为英语国家的,或使用英文为教学语言获得前置学位的申请者,可免交上述英语语言水平证明。
六、申请材料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
(二) 护照首页。申请者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3年9月1日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三)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者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四) 学习成绩单。申请者须提交本科、硕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须由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五) 语言能力证明。选择以中文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须提供《汉语水平考试》四级(HSK4)210分或以上水平成绩报告。选择以英文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须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学术类雅思(Academic IELTS)或新托福(TOEFL iBT)成绩单等;
(六) 预录取材料。提交我校导师出具的《导师预接收函》及招生部门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申请者获取后须自行上传)
(七) 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申请博士学位者,须由我校预接收导师签字确认;
(八) 两封推荐信。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九) 发表过的学术文章或其他原创性成果作品(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须提交);
(十)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者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十一)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者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十二) 其它附件(如有):各类学科文体活动获奖证书、技能资格证书等。
注意:上传的材料须为清晰、真实、有效的原件扫描件。申请者应使用专业设备扫描上传的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七、申请流程
申请者仔细阅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在线准确完整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本项目留学项目种类为“B类”,我校受理机构代码为10392。
八、录取流程
(一)初步审查。学校对申请者身份资格、学历背景、语言能力、健康状况、无犯罪记录情况等进行初步审查;
(二)学术能力考核。学校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专业背景、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对华态度及语言水平等进行考察,确定拟录取人选;
(三)预录取。向拟录取人选出具我校预录取通知书(申请者选须自行上传至“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否则将视为放弃);
(四)正式录取。推荐名单经我校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并经有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审核,确定录取人选,我校向被录取者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
(五)新生报到。每年秋季(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应按规定时限报到,未经批准的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注:申请者如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九、其他
(一)对于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来我校学习的,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若有上述情况的,申请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我校或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国籍身份情况。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我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三)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不得变更学校、学习层次、学习专业、授课语言、学习年限。
(四)申请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类硕士专业学位的,授课语言须为中文,汉语水平考试(HSK)须达到四级210分或以上;
(五)以中文为专业语言的研究生,毕业前须通过《汉语水平考试》五级(HSK5),未达到者不准予毕业;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毕业前须通过《汉语水平考试》三级(HSK3),未达到者不准予毕业。
十、联系方式
福建医科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电子邮箱:admission@fjmu.edu.cn
咨询电话:+86-591-22862611
传真:+86-591-22862610
附件下载:
3.点击《FOREIGNER PHYSICAL EXAMINATION FORM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查看详情